未成年社員辦理退股(社)程序
以往,本社允許法定監護人(父母)可以全權代辦未成年子女的相關事宜。但有鑑於台灣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二名,未雨綢繆下,本社針對未成年社員退股(社)程序,修正如下:
資料:1.未成年社員的印章、存摺、金融機構存摺
2.監護人印章、身份證、金融機構存摺
3. 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,上面需載有監護權的詳細記事。
註1:離婚時,若為共同監護人時,其中一方無法來社時,請填寫"授權他人代理同意書"。
授權他人代理同意書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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